成都市新生婴儿入户
收费标准:
居民户口簿每本6元 (省物价局、财政厅、公安厅川价字非[1996]132号《关于启用新的居民户口簿收取证照工本费的通知》)
 
获取并填写表格:
方法一 网上下载后打印或直接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户口窗口领取《入户申请表.按照填表要求填写《入户申请表》 
方法二 在网上按照填表要求填写《入户申请表》

提交材料:
方法一.到入户地的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在受理户口窗口提交: 
1、《入户申请表》;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3、计划生育证或准生证(原件) 
4、父母亲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5、父(母)亲的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方法二.按提交要求网上提交已填好表格获得确认后,到入户地的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受理户口窗口提交上述1?5项材料。

审核领证:
1.审核不合格由受理窗口民警告知不合格原因 
2.审核合格缴纳工本费用后领取《居民户口簿》

附件:
《入户申请表》     
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计划生育证或准生证(原件)  
父母亲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父(母)亲的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前置条件:计划内新生婴儿


办理机构:成都市公安局
办理地点:入户地的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市公安局办证中心
咨询电话:028-16800110、028-86407109、96181110
投诉电话:028-86407025
乘73路到顺城大街北站或乘16 64 55 99路到人民中路二段北站下车至正府街38号